文章可能有点长,希望读者谅解。
十月一日,浅见上出现了一篇名为“衣服在我身上,正直在你心里”的文章(以下简称《衣服》)。该文以一张通知为引子,分析了生活中各种歧视女性的现象,并且提醒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反思自己有没有有意无意地歧视女性。我早就想作一篇文章来回应,可由于文章涉及的范围太广,内容太杂,而且同学们在评论区的讨论也很热烈,最后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但是,今天我突然又产生了写这篇文章的想法,因为我刚刚读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中国男人书》。
这本书是三年来《新周刊》与男性定位有关的评论文章的合集。题目既然叫做《中国男人书》,内容就一定与男人有关,而且是与中国男人有关。进一步推想,一定是编者认为中国男人有毛病,所以才弄了这么一部评论集——毕竟人们对于捧杀的文章已经审美疲劳,只有骂杀的文章才有市场。果然不出所料,翻开书,立马被各种打脸:“中国男人不够man”“中国男人有多‘不是男人’”“除了‘权、钱’,男人还剩下什么”……总之,如果你有勇气读完,最后肯定会产生“来生不做中国男人”的想法。
我把整本书对中国男人的批评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几点:
1、中国男人不够阳刚,而且误将大男子主义与真正的男子气概画上等号;
2、中国男人看女性的视角有问题,不尊重女性,过于尊重自己;
3、中国男人没有责任感,无担当,无关怀;
4、中国男人缺乏审美意识,不注意自身形象,总是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是男人就会被万千女性瞩目;
5、中国男人缺少风度,不像是文明社会的产物;
6、中国男人没有真正的勇气,往往将虐待小猫当做勇敢,而面对老虎却吓得屁滚尿流;
7、中国男人没有追求,或者说只会追求权、钱、色,其他的一概不闻不问;
8、等等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观点有很多并不是来自中国女性,而是中国男性。所以男同胞们大可不必质疑这些观点的相对客观性。为了避免男同胞们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我建议读者们在阅读时,于“中国男人”前面加上“有些”两个字。
不过,我今天并不想讨论中国男人是不是存在这些问题。一来我学识浅陋,无法全方位多视角地思考,也不懂怎样才算是科学的研究方法;二来我没有资源和精力去做相关的实证研究。
我想讨论的是:在这个时代,如何定义男人和女人?
比如《衣服》那篇文章,其中涉及的很大一部分就是社会与个人价值之间的冲突:社会总是将女性当做弱势群体,或者是潜在的受害者;而女性则在这种偏见中艰难地寻求对自身的重新定义。《中国男人书》则是社会对于男性“恨铁不成钢”情绪的集中表达,偏偏有相当多的男同胞虽然部分赞同书中的观点,同时又感叹:“当男人真难。”再联系一下实际——我们周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女汉子”、“娘炮”,还有各种男女“基佬”,男性与女性之间的性别差异似乎越来越模糊。显然,是时候重新修正我们的性别观了。
一、两性关系需要重新定义吗?
首先,我要反驳那种认为两性关系不需要反思、也不需要重新定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如果重新定义两性,势必会损害那些不符合此新定义的群体的权利,并进一步限制人们的自由;另外,它还认为性别模糊化是一种正常现象,重新定义两性是杞人忧天。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重新定义两性意味着确立一种值得追求的、符合伦理道德的两性关系,但是它并不一定反击那些不符合这种两性关系的群体,它有时会反击,有时不会。不妨假设这种新定义与眼下流行的定义相差无几,那么同性恋群体显然不符合这种定义,可与古时候相比,同性恋因为自身性别认同受到的歧视和迫害已经大大减少。在美国某些州,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另一方面,卖淫也是不符合当前定义的,而它就没有受到宽容,总是被很多国家作为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因此,建立一种新定义,意味着“一定鼓励某种东西,宽容另一些东西,不一定打击某些东西”。最差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让某些群体边缘化,即社会尊重你,但不会鼓励你的行为。
那么,为什么我认为性别模糊化是一种反常现象?这里需要提到一本社会学名著——《社会分工论》,以及其作者,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
二、性别分工
涂尔干是从社会整合的角度看待分工的,他认为分工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分工论》就是研究社会分工的一本名著,在这本书中涂尔干特别提到了性别分工:男性和女性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都执行着不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一定对应着某些社会需要。正是因为这些需要得到了满足,社会才能够持续稳定存在,分工才因此是“正常的”。这个假说成立的条件是:男女之间存在着能力上的差异,因此在长久的历史中才会演变出性别分工。
我相信,男女之间确实存在着能力上的差异,但不体现为高低差异,而是种类差异。比如,有很多研究证明男性和女性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男性比较直来直去,而女性则比较情绪化。由于这种统计学上的差异,在长久的社会发展中,男性和女性之间有可能形成一种分工。请读者注意,我并不是指古代男尊女卑的那种强制的分工,而是指在各种条件都满足,两性能力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自发的分工。之所以强调男女有别,并不是要为反常的分工进行辩护,而是要指出性别分工的形成是一种必然过程——既然人是一种有性生殖的物种,人就不可避免地分化成为男人和女人,进而形成两种绝不是没有差异的行为模式,而这又会进一步影响到社会形态的演化。性别模糊化则是违背这一自然过程的,虽然某些人可能认为这是他或她的自由,但我认为,如果这种现象扩展到整个社会,那是不符合我们的物种特征的,并且必然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有害影响。退一万步讲,这种现象一定会对我们的种族延续造成冲击——如果不是男女配对,而是男男,或者女女,怎样才能产生后代呢?由于生殖的决定性因素就是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如果男女之间的界限模糊了,生殖过程就会变得愈发不可能。
因此,性别分工是一种正常现象,它是有其生物学基础的。我们的任务不是要打破两性之间的生物学界限,而是重新规定他(她)们的家庭和社会职能。
可惜,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的论据居然是颅相学——一门在19世纪被当做是科学,后来在20世纪又被证明为伪科学的学科。涂尔干读了当时的一些头骨测量数据,发现当时的男性颅骨容量比女性大得多,因此得出结论:男性比女性更适合担任智力工作。他的这个结论,放在今天肯定是不能被接受的。在这里我想跳开自发分工的话题,专门讲一下强制的性别分工是怎么来的。
三、强制的性别分工(反常形式)
强制的性别分工确实存在,但是并不是智力差异作用的后果,而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女性在生殖中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忍受更多的痛苦,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生育后代时,若将受精到胎儿出生看成一个完整的繁殖过程(暂不考虑后天的养育),我们就很难说两性在其中起到了同等重要的作用。男性在其中只负责提供精子,接下来孕育胎儿的工作则全部由女性来完成。因此,从种族延续的角度考虑,女性不可不谓“劳苦功高”。既然女性有这么重要的作用,为什么在社会生活中,女性的地位反而不如男性呢?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我可以提出一个猜想。这个猜想是对还是错,有赖于以后的人类学研究来证实或证伪。
我的猜想:女两性地位的反转,发生在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在母系氏族社会,人类并不清楚生殖的具体原理,他们认为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让女人受孕,从而生下后代的。所以女性在这个社会中具有崇高的地位。而且,这个时期的生产力水平普遍不高,人类没有私有财产的观念,他们过的是共产主义式的生活。
到了父系氏族社会,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首先,人类发现,如果男性不与女性发生关系,女性根本无法产生后代。结果,女性被拉下了神坛,代之以男性的绝对权威。此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社会生产力开始迅猛发展,而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则是男性。谁来打猎?男性。谁来种田?还是男性。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私有财产的出现,同时尊卑等级制也随之形成。女性作为生产力更低的一方,自然而然地被踢到了社会底层。更可悲的是,由于她们在繁殖中起到的作用与她们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成比例,结果导致男性产生了这样一种偏见:女性除了生育,没有也不应该有别的职能。这就决定了女性在历史中的悲剧命运。
从这一个猜想出发,我能够解释很多目前残留的歧视女性的现象——大男子主义;男人没有责任感,缺乏风度……以及一系列与女性有关的禁忌。
在历史中,由于文化的浸染,包括女性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女性唯一的作用就是生殖,女性是物,是工具,是卑贱的“非人存在”。女性如果想要以男性的手段争取更高的社会地位,就会被视为不守本分。举个例子,花木兰是不是很能打仗?是。但是为什么她不能留在朝廷中做官?因为她是女人,就算她通过立下军功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她的手段也是不符合她的女人身份的,毕竟人们的第一印象是只有男人才能打仗。“巾帼不让须眉”最多只能停留在人们的口头上,绝不可能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持续存在。
女性在遭受一系列迫害后意识到,她们唯一能够利用的武器就是她们的肉体,以及——美色。“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就是这一观念的最好注脚。所以,男性作为两性斗争的胜利者,在胜利的同时也对女性怀有无限的恐惧,害怕她们将自己的地位夺走。怎么夺走?靠美色。这是男性的一个除了阉割和苦修外几乎无药可救的弱点。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多少的帝王,多少的英雄,最后都栽在了女人身上。因此,男权社会就形成了一个关于女性的禁忌:出卖色相是可耻的。更极端点,暴露肉体、偶尔的真情流露都是不准许的。
四、自发的性别分工(正常形式)
当代的情况则不同。个人认为,现在是一个两性关系发生“动摇”(注意,并非“反转”)的时代。由于女性生产力的提高,以及传统愈来愈失去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女性正在重新定义自身,同时男性也不能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性别认同。原先的那种“强制的分工”已经成为过去,但是新的“自发的分工”并没有建立起来,“新”与“旧”仍然处于争斗中,所以一方面我们会称赞现在的两性关系是如此开放,另一方面我们又会感叹现在的两性关系是如此混乱。
个人认为,有几个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形成正常分工的充分条件:
1、互相尊重。男女确实有别,但是这不意味着两性之间就不应该互相尊重。
2、去偏见化。人类应该抛开以前的成见,在理性的环境下思考两性的新定义。
3、机会平等。男女应该享受同等优越的发展环境,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诞生出男女之间真正的“均衡”。
4、宽容。我们正在试图重新定义两性关系。这是一次探索,而探索需要宽容的环境。
5、审慎。在探索的同时,不能忽视一些基本原则。比如,你不能打着自由的旗号去卖淫或者滥交,因为那样相当于把自己或他人当成工具,纵欲或套利的工具,这是不能被接受的。
下面,我可以讲一下我的看法了。当然,主要是关于男性的看法,因为本人是男性。
《中国男人书》对男人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比如要要尊重女性,要有责任感,要阳刚……等等等等。在这之中,有哪些是我们必须要采纳的,那些是可以忽略的呢?
首先,我认为男性应该学会尊重女性,不只是以男性的方式去尊重,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也要能被女性所接受。很多时候两性之间的冲突不一定是有意的歧视导致的,而仅仅是两性思维方式有差异的结果。同样的,女性也应该试着宽容男性无意的冒犯,并且事后告诉他应该怎么做。只有男女互相尊重,并且形成了一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语言”,两性之间才能正常沟通和交往。
至于责任和阳刚,个人觉得这可能只是一种大众文化幻想。比如,七十年代的中国女性喜欢的男人可能是“高大全”式的,因为那个时候政治宣传和文化生活中的男人只有这种形象;现在的文化则推崇那种阳刚气质的男人,比如好莱坞电影就是绝佳的范例。很多时候,女性可能只是在追求外界所追求的,并非她真的想要追求的。现在,不管是中国女性还是外国女性都不懂得什么是男人的“内在美”,而这本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何况男人的内在美在今天仍有一定的重要性。阳刚是一种外在符号,但是符号再怎么美,都不能替代其背后的真正内涵。
但是我并不否认责任的不可或缺。实际上,任何一种两性关系,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意识,或者只有一方有,一方没有,那这种关系肯定是不稳定的。责任意味着一种尊重和对这种关系的坚持,这种坚持不只体现在当对方于我有利时,而且体现在对方于我可能是一种负担时,正所谓“患难遇真情”,这才是真正考验人心的时刻。
另外,男女双方都不能把对方当成工具。滥交、卖淫都是两性关系工具化的后果,在这种关系中,不管双方行为上表现得有多么温柔,仍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工具化特性,以及它对于双方的不尊重。现在的大众之所以讨厌“渣男”和“绿茶婊”,就是因为他(她)们把异性当成满足自己野心和欲望的工具,在追求异性的过程中炫耀自己,同时践踏异性的尊严,这种行为想想就觉得可耻。
同时我还希望大家反思自己的性别认同,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性别模糊化绝不是“自由”一词就能简单回避的。如果我们想要一个稳定的两性关系,就必须对两性的定义做出基本的划分。当然,我一个人说了不算,必须要男女双方一起探索,最后才能达成共识。
总之,良性的两性关系的塑造需要男女双方的共同努力,绝不是仅仅苛责男人或者苛责女人就可以一步达成的。通过具体的分析和初步探究,让读者们的性别意识觉醒,最后促成一种正常的性别分工,这就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不明觉厉 不知所云
犹豫了一会还是决定把这段文字作为对文章的长评而不是新开一文。也十分欢迎作者与其他读者一起讨论此文或文章背后的核心问题。
以下为评论:
看完此文之后除了觉得作者看过不少书理论体系挺高深然而没什么x用以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反倒是文章中有几段充分地展示了一个重度直男癌患者的内心剖析,读来颇为有趣。
开篇作者谈论了一个极大的话题:“如何定义男人和女人”。看到这个话题我满怀期待地认真读文,压着耐心看完了通篇晦涩难通的逻辑及高度理论提炼框架,看到结局却很是失望。可能是我才疏学浅,但通篇读完我没看到任何有关该如何重新定义的总结,更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措施关于该如何解决现阶段由于所谓定义不明而造成的尴尬与不平等。
男女到底要怎么定义?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意图是要我们按照自然哲学给男女的责任分工一如即往的走下去,不用追求平等自由因为这些平等自由在不同的分工下本就没理由达成。在结尾还干脆来了一段“良性的两性关系需要我们双方共同努力”。
所以我们要共同努力拒绝女性有穿衣自由还不许过分苛责对自由的不尊重?对女性穿衣自由、甚至对整个女性群体的歧视跟男女性别重新定义有什么关系?
按照作者的逻辑,女性现有的不满是由于对自己性别定位的不准确,因此我们要重新定义消除性别模糊观。真是太棒了问题解决了,通过定义因为男女本就有不同的社会分工所以女性的歧视被套上了合法的外衣,我们没有歧视了,因为歧视是对的是有道理的,一切都步入正轨了。
是吗?
来,让我们看下整篇文章的思路脉络。首先作者从定义入手,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女性对于尊重与自由的追求过分偏激,当然这源自现在我们对性别的定义的模糊,还顺便驳斥了反对重新定义的观点。那么接下来,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说明了为什么我们要明确定位,然后在结尾,作者真诚地告诉我们不要苛责男性解决这件事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女性更要尊重男人包容他的无知更何况男人的阳刚只是社会化的幻想…
看到这里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前边我还能把这篇文当作一个深刻思考的哲学家在理性分析—虽然那些条条框框除了大标题我基本没懂—而到这里我只能把它当作是一个重度直男癌患者的撒娇了。这段话翻译过来大概是这样的:哎呀我们就是不尊重你们呀,但是你们要包容我们哟,因为我们要相互尊重共同进步嘛~
拜托,互相尊重在哪儿?之前《衣服》一文就是想强调的不就是男性乃至社会失去了对女性的尊重么?现在还有必要用这么多理论性学术性的语句来告诉我们女性要对男性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你前文说的必要的责任哪儿去了?
现在女性所追求的是刨去一些根深蒂固的歧视,即使分工不同但仍能共享的基本权利。这件事需要男性甚至整个社会的反省,我们接受男性“我已经做到很好了不需要改变”的反馈,但恕我不能接受作者在拐弯抹角讲了一通大道理后仍将症结归结于女性对男性过分苛责。
女性向想追求的从来不是苛责男性,我们要的只是一片平等的土壤,让我有自由穿衣的权利给我自由发言的机会,这种对与生俱来人权的追求竟被曲解为对男性甚至社会的苛责。
如果你想用渊博的学识和高深的逻辑理论通过重新定义性别来回应女性对歧视的抗议和平等的追求,抱歉,你没有说服我。
这位同学,我想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来给你讲一下我的基本思路。
首先,我想阐明一个道理:只要人类仍然是有性生殖的生物,在社会演化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性别分工。当然,既有可能是男尊女卑的那种强制的分工,也有可能是一种全新的、在平等条件下自发形成的分工。在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强制的性别分工,也即女性的职能被限制在生殖这一块,男性则拥有更加多样化的职能。而在近代社会,由于女性生产力的提高,导致男性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限定女性的社会职能,于是这一强制的性别分工就开始解体,然而新的性别分工并没有建立起来。我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对两进行重新定义。如果我们不尝试对两性的社会职能重新进行划分(这个重新定义的过程有男女双方共同参与),就会在各种领域出现严重的紊乱现象,比如性别模糊化,以及不稳定的现代家庭结构。
最后,我并没有得出一个新的定义。我只是写了:如果要找到新的定义,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在这样的原则下进行摸索。对于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人能够在一篇文章里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我在文末有提及,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男性和女性一起探索并且最后达成共识。这篇文章的重点在于提醒大家重新思考两性的定义,其目的并不在于给出答案。如果我真的给出了答案,那才是真的直男癌患者,因为我妄想用我的个人思考代替全人类(包括女性)的思考。
我把你对我的批评总结一下吧,大致有这么几点:
1、我漠视自由平等的原则,因为我要求女性遵守性别分工。
2、我试图通过确立新的性别分工,将歧视女性的现象合法化。
3、我要求女性忍受男性的歧视和不尊重。
我的回应如下:
1、我在第二部分“性别分工”里已经提到,“请读者注意,我并不是指古代男尊女卑的那种强制的分工,而是指在各种条件都满足,两性能力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自发的分工。”所以,我所说的新的分工并非与自由平等原则相悖,恰恰相反,自由平等原则是这种分工的基础。此外,性别分工并不是用来“遵守”或者“沿着它走下去”的一种原则,它只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现象,只不过这种现象可能有好,也可能有坏。例如在历史演进中,西方形成了民主代议制,中国形成了中央集权制,它们都不是凭空出现的政治原则,而只是两种不同的政治现象。
2、这并非我的意图。如果性别分工是在自由平等的原则上慢慢形成并最终确立的,有谁还会去反对这样的一种分工呢?在这种分工下的社会必定不会歧视女性。
3、这位同学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原句是:“很多时候两性之间的冲突不一定是有意的歧视导致的,而仅仅是两性思维方式有差异的结果。同样的,女性也应该试着宽容男性无意的冒犯,并且事后告诉他应该怎么做。只有男女互相尊重,并且形成了一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语言”,两性之间才能正常沟通和交往。”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女性觉得男性在歧视自己,但歧视行为并没有真的发生,而只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双方的冲突;就算男性无意中歧视了女性(注意,是无意的),女性也请宽容一下(注意,并非纵容),并在事后告诉男性,你刚才是对我的不尊重,我希望你下次怎么怎么做。这怎么能说是要求女性忍受男性的歧视呢?最后不是有纠正么?我只是在提醒女性,如果对性别歧视不分青红皂白地一通咆哮,只能引起男性的更大反感。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一下我的观点:想要彻底抹平男女之间的差别是不可能的,只要人还是有性生殖的生物,性别分工就将贯穿整个人类历史。有的女权主义者想:“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要能做!”可是,男女的生物差异始终存在,如果想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男女之间的绝对平等(其实这里不应该用“平等”这个词,而应该说“平均”),那就是在反人类。
作者虽然写得貌似很有条理,但不太能理解作者试图表达的思想。
这里我也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首先,中国男人书所说的一些男人的缺陷,实际上有片面的嫌疑,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很多情况是由环境决定的,性别在这些价值观上的影响有待考究,所以它的结论并不科学。
第二,现在社会虽然无可否认,对女性的偏见确实依旧存在,但的确在改善,基于生理上的差距,男性虽然在体格上更加强大,然而女性相对比较成熟和聪明。这点从现在我们国家的高校男女比例就不难看出。同样的,基于这些理由,女性难以参加体力劳动,而且经常因为生育的问题不得不中断自己的事业,这造成了在就职时,单位更倾向与选择男性。这是利益问题,难以根除。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造成了在物质层面的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是相对的,某一特有的品质有坏的影响,也肯定有好的影响。我们不能只把目光放在坏的方面。
第三,在观念方面,男女平等如何定义?由于本人对其他的社会层面不了解,就我的个人经历来说,除去老一辈的人,一般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都有着很好的男女平衡观。甚至有时会因为所谓的“绅士精神”或类似的议论压力,使女性处于有利的地位。这是一件很有趣很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往往强调男女平等,但身为男性往往会在意外界的眼光从而将利益让给女性,虽然可以说女性是因为体力的问题需要谦让,但往往一些不涉及体力的利益竞争中,女性也会被谦让。甚至有一些女性以此为筹码强迫男性做更多的事,以换取自身的轻松。“你是男的就多做一点嘛。”那么这些例子中,男女平等又该如何计较呢?
第四,观念方面,男性也会遭受迫害。以中国男人书为例(由于本人对此书认知仅来自于此文,可能有所偏见),说实话,我一开始看这本书是十分生气的,作为一名男性,我自认为不怎么阳刚,除非有什么必须守护的东西,不然见到狮子也会害怕也会跑。这有错吗?中国男人书中种种对男性的要求,难道就不像过去我们对女性“必须贤淑”“必须持家”等观念的束缚。谁规定男性必须阳刚,温柔含蓄不行吗?谁规定男性必须勇敢,见到狮子不跑不是蠢吗?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本所谓的中国男人书,是对男性的一种传统束缚,偏见。也就是性别歧视。这些情况在社会上并不少见,我有时会忍不住思考,那些抱怨着男性没有各种优秀品质,而又苛责着男女不平等的女性,她们在潜意识里,是不是就已经把自己放在了比男性低的地位了?
最后,我赞同作者最后的观点,在男女平等上,男女双方都必须互相理解,不只是单方面地苛责对方,才能真正的男女平衡。
个人观点,男性视角,毫无权威,纯属胡扯,如有异议,愿闻其详,若要打骂,温柔一点。
弱弱地看完了原文本文以及评论,叹羡于两位笔力之余不免也想对于本文啰嗦几句。本文若独立为文用作科普或者启迪都为可行,但作为《衣服》一文的回应,似乎略有跑偏。另外,本文作者在逻辑上似乎有牵强之处。性别分工的“自发形成”与“基于自由平等原则形成”是否可以混为一谈,作为读者我不置可否;假设后者如实,那么作者所举政制一例亦可为驳,因此,笃定地说“在这种分工下的社会必定不会歧视女性”就显得凭空而乏力。
还有,原文作者传达出一种失望,一种对于在传统和现代双重标准下都应得到支持的男人的自省与自律意识的缺失的失望,似乎侧重点并不在于“平等”与否(我不喜欢用这种大的词语),而是尊重与否,一种潜意识里存在并外化为行为的尊重。而本文作者以两个世纪前的著作答之,却未见更实际的回答,未免有掉书袋之嫌。
最后,面对来自女生的质疑或者期望,先自省,再付诸行动,永远是最具风度的做法,而先辩护,实在是下下策。
当然,我啰哩啰嗦也确有些气量狭小。
:)
我承认,我所引用的理论有内在矛盾,具体表现在:如果自发形成的分工都是正常的分工,那么强制的分工也是自发形成的,它算不算一种正常分工?我的解释是:所谓正常和反常只是基于现代观点的一种价值判断,不能用它来苛责古人。比如,一些历史爱好者会愤慨:“为什么中国没有出现民主代议制?”一些女权主义者会愤慨:“为什么古代没有男女平等?”我认为这些问题都是伪命题,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发展出现代人看来是“正常”的制度。
目前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由于女性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女性观念的变革,以往那种强制的分工正在解体,而新的分工尚未形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形成的分工不太可能回到以往那种不平的老路上去,因为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都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自由平等的原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原则,那么在此社会基础上自发形成的分工就不应该是违背自由平等原则的。
回应性别定义。我个人的意见是,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角度而言,性别是不均匀分布的连续的谱而非二元结构。我们应该反思我们对男女的定义是否过于粗暴简单。以光谱为例,光谱上距离较远的草绿深绿都倾向于被归为同一种颜色“绿”,而距离较近的深绿靛青被认作两种不同的颜色“蓝”与“绿”。同理,一个男性与一个女性在性别谱上的距离可能远小于两个男性。当我们讨论“性别分工”时,我们应该考虑个体在性别谱上的位置,而非简单的二元区分。
补充一句,我并不否认二元性别分类带来的种种便利,但个体的独特性理应得到尊重。
Nice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