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所引用的理论有内在矛盾,具体表现在:如果自发形成的分工都是正常的分工,那么强制的分工也是自发形成的,它算不算一种正常分工?我的解释是:所谓正常和反常只是基于现代观点的一种价值判断,不能用它来苛责古人。比如,一些历史爱好者会愤慨:“为什么中国没有出现民主代议制?”一些女权主义者会愤慨:“为什么古代没有男女平等?”我认为这些问题都是伪命题,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发展出现代人看来是“正常”的制度。
目前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由于女性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女性观念的变革,以往那种强制的分工正在解体,而新的分工尚未形成。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形成的分工不太可能回到以往那种不平的老路上去,因为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都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自由平等的原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原则,那么在此社会基础上自发形成的分工就不应该是违背自由平等原则的。
补充一句,我并不否认二元性别分类带来的种种便利,但个体的独特性理应得到尊重。
]]>这位同学,我想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来给你讲一下我的基本思路。
首先,我想阐明一个道理:只要人类仍然是有性生殖的生物,在社会演化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性别分工。当然,既有可能是男尊女卑的那种强制的分工,也有可能是一种全新的、在平等条件下自发形成的分工。在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强制的性别分工,也即女性的职能被限制在生殖这一块,男性则拥有更加多样化的职能。而在近代社会,由于女性生产力的提高,导致男性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限定女性的社会职能,于是这一强制的性别分工就开始解体,然而新的性别分工并没有建立起来。我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对两进行重新定义。如果我们不尝试对两性的社会职能重新进行划分(这个重新定义的过程有男女双方共同参与),就会在各种领域出现严重的紊乱现象,比如性别模糊化,以及不稳定的现代家庭结构。
最后,我并没有得出一个新的定义。我只是写了:如果要找到新的定义,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在这样的原则下进行摸索。对于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人能够在一篇文章里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我在文末有提及,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男性和女性一起探索并且最后达成共识。这篇文章的重点在于提醒大家重新思考两性的定义,其目的并不在于给出答案。如果我真的给出了答案,那才是真的直男癌患者,因为我妄想用我的个人思考代替全人类(包括女性)的思考。
我把你对我的批评总结一下吧,大致有这么几点:
1、我漠视自由平等的原则,因为我要求女性遵守性别分工。
2、我试图通过确立新的性别分工,将歧视女性的现象合法化。
3、我要求女性忍受男性的歧视和不尊重。
我的回应如下:
1、我在第二部分“性别分工”里已经提到,“请读者注意,我并不是指古代男尊女卑的那种强制的分工,而是指在各种条件都满足,两性能力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自发的分工。”所以,我所说的新的分工并非与自由平等原则相悖,恰恰相反,自由平等原则是这种分工的基础。此外,性别分工并不是用来“遵守”或者“沿着它走下去”的一种原则,它只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现象,只不过这种现象可能有好,也可能有坏。例如在历史演进中,西方形成了民主代议制,中国形成了中央集权制,它们都不是凭空出现的政治原则,而只是两种不同的政治现象。
2、这并非我的意图。如果性别分工是在自由平等的原则上慢慢形成并最终确立的,有谁还会去反对这样的一种分工呢?在这种分工下的社会必定不会歧视女性。
3、这位同学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原句是:“很多时候两性之间的冲突不一定是有意的歧视导致的,而仅仅是两性思维方式有差异的结果。同样的,女性也应该试着宽容男性无意的冒犯,并且事后告诉他应该怎么做。只有男女互相尊重,并且形成了一套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语言”,两性之间才能正常沟通和交往。”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女性觉得男性在歧视自己,但歧视行为并没有真的发生,而只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双方的冲突;就算男性无意中歧视了女性(注意,是无意的),女性也请宽容一下(注意,并非纵容),并在事后告诉男性,你刚才是对我的不尊重,我希望你下次怎么怎么做。这怎么能说是要求女性忍受男性的歧视呢?最后不是有纠正么?我只是在提醒女性,如果对性别歧视不分青红皂白地一通咆哮,只能引起男性的更大反感。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一下我的观点:想要彻底抹平男女之间的差别是不可能的,只要人还是有性生殖的生物,性别分工就将贯穿整个人类历史。有的女权主义者想:“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要能做!”可是,男女的生物差异始终存在,如果想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男女之间的绝对平等(其实这里不应该用“平等”这个词,而应该说“平均”),那就是在反人类。
看完此文之后除了觉得作者看过不少书理论体系挺高深然而没什么x用以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反倒是文章中有几段充分地展示了一个重度直男癌患者的内心剖析,读来颇为有趣。
开篇作者谈论了一个极大的话题:“如何定义男人和女人”。看到这个话题我满怀期待地认真读文,压着耐心看完了通篇晦涩难通的逻辑及高度理论提炼框架,看到结局却很是失望。可能是我才疏学浅,但通篇读完我没看到任何有关该如何重新定义的总结,更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措施关于该如何解决现阶段由于所谓定义不明而造成的尴尬与不平等。
男女到底要怎么定义?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意图是要我们按照自然哲学给男女的责任分工一如即往的走下去,不用追求平等自由因为这些平等自由在不同的分工下本就没理由达成。在结尾还干脆来了一段“良性的两性关系需要我们双方共同努力”。
所以我们要共同努力拒绝女性有穿衣自由还不许过分苛责对自由的不尊重?对女性穿衣自由、甚至对整个女性群体的歧视跟男女性别重新定义有什么关系?
按照作者的逻辑,女性现有的不满是由于对自己性别定位的不准确,因此我们要重新定义消除性别模糊观。真是太棒了问题解决了,通过定义因为男女本就有不同的社会分工所以女性的歧视被套上了合法的外衣,我们没有歧视了,因为歧视是对的是有道理的,一切都步入正轨了。
是吗?
来,让我们看下整篇文章的思路脉络。首先作者从定义入手,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女性对于尊重与自由的追求过分偏激,当然这源自现在我们对性别的定义的模糊,还顺便驳斥了反对重新定义的观点。那么接下来,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说明了为什么我们要明确定位,然后在结尾,作者真诚地告诉我们不要苛责男性解决这件事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女性更要尊重男人包容他的无知更何况男人的阳刚只是社会化的幻想…
看到这里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前边我还能把这篇文当作一个深刻思考的哲学家在理性分析—虽然那些条条框框除了大标题我基本没懂—而到这里我只能把它当作是一个重度直男癌患者的撒娇了。这段话翻译过来大概是这样的:哎呀我们就是不尊重你们呀,但是你们要包容我们哟,因为我们要相互尊重共同进步嘛~
拜托,互相尊重在哪儿?之前《衣服》一文就是想强调的不就是男性乃至社会失去了对女性的尊重么?现在还有必要用这么多理论性学术性的语句来告诉我们女性要对男性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你前文说的必要的责任哪儿去了?
现在女性所追求的是刨去一些根深蒂固的歧视,即使分工不同但仍能共享的基本权利。这件事需要男性甚至整个社会的反省,我们接受男性“我已经做到很好了不需要改变”的反馈,但恕我不能接受作者在拐弯抹角讲了一通大道理后仍将症结归结于女性对男性过分苛责。
女性向想追求的从来不是苛责男性,我们要的只是一片平等的土壤,让我有自由穿衣的权利给我自由发言的机会,这种对与生俱来人权的追求竟被曲解为对男性甚至社会的苛责。
如果你想用渊博的学识和高深的逻辑理论通过重新定义性别来回应女性对歧视的抗议和平等的追求,抱歉,你没有说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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