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遠的回憶,已無法按時序重組,遺下的只有零碎的片段。
最記得的,都是肌膚上的親密接觸。
周六是一星期中最快樂的一天,早上是合唱團練習。初二的我,還未開始變聲,四部混聲之中,我被編到Alto(即女低音,想起來覺得有點尷尬。後來慢慢「降」至男高音和低音)。她也是。練習通常先由分部開始,我跟另外一個初二男生混在女同學當中,努力地跟樂譜學著和聲。她坐在我旁邊嗎?不記得了,就當是這樣吧。她的歌聲,就在呼息可及的距離。
練習完畢,胡亂吃點東西,就馬上去打籃球。她好強,總愛和我們男生一起打球。十四歲,不害怕曝曬,不懂得疲倦,不認識煩惱,只管拼盡氣力在球場上奔跑。待日落時,黯得無法繼續,我們才離開。
她家離學校很近,走五分鐘便到。我們最熟的幾個,愛在她家流連,在她房間裡不著邊際的瞎扯。她從不介意人家怎看,講得興高采烈,會抱著枕頭撲進被窩傻笑。我害羞,只敢坐在地上,從不敢靠近她的床。一聊就半天,回到家裡已是晚飯時間,總會給我媽痛駡一頓,但我懶理,下次又聊到入黑。
我們的單獨約會如何開始?初二時,我算是個學霸吧,成績排在前列。她數學不好,向我請教,我當然十二萬分願意,當上她的「補習老師」。一起做題,溫習兩三個小時,然後就跑到附近的球場練習投籃。兩個人。
除了星期天,我們每天都在一起,一起溫習,一起打球,一起唱歌,一起談天,一起暑期宿營,一起在星夜之下講恐怖故事。她是我最好的朋友,雖然我不知道我是不是。
到底我們怎樣開始?我如何也想不起來。那遙遠的八十年代比較文藝,我比較喜歡寫信(因為沒有email和微信)。我不知道拿甚麼藉口寫第一封信給她,反正她隔了一天就回信。究竟寫了多少封信給她?要知道是可以的,因為她每一封信,我都留下來,直到今天。只是,我沒有勇氣再看,沒有勇氣去面對那個唱女低音,害羞,稚嫩的自己。
然後,我們開始了。「我喜歡你。」我寫了給她,也可能親口告訴過她。
這是我們的秘密。在保守的八十年代,只有壞學生才會談戀愛(最壞的學生才會在初中拍拖)。不過我們出雙入對,視障的同學也看得出這兩人有事兒。雙方家人當然絕對不能知道,我姐姐對私隱零尊重,總愛向媽告密,我誓死也不會敗露任何痕跡,信,都是在所有人睡覺以後摸黑寫的。她爸媽更不能知道,幸好我算是高材生,老師家長眼中的好孩子,所以都放心讓我們來往。我天賦的才華,包括完美說謊和忍者潛行,都在我的初戀中大派用場。
交往三個月後,我們終於有親密的接觸了。
(待續)
上篇淺見:十八歲之前和之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