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的初中是深圳为数不多的提供住宿的中学,初三,跟大多数人一样,我也选择了住宿。
宿舍是八人间,有阳台和独立卫浴,床是上下铺,柜子靠墙摆放在两张床间,走道不窄,足够五六人围坐在地上。楼层里没有公共澡堂,宿舍八个人的洗澡次序以到宿舍时间的早晚来定。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太严格的规矩。有时她有急事,她身体不舒服,她不介意晚点洗,次序便也能灵活调整。五点半的下课铃声一响,总是一拨人往饭堂跑去,一拨人向宿舍冲去。到晚了,都是一个结果——排队。对于部分争分夺秒学习的同学来说,他们早已习惯用跑两百米的速度跑向目的地。
学校饭堂,主要是给初三学生提供晚餐。自从学校自己经营饭堂后,饭卡取代了饭票,饭堂内原有的小卖部也拆除了。因为这样的变化,我再也没尝过至今为止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猪扒饭,也没有了体育课后要去小卖部转一圈的习惯。遗憾虽有,但也不强烈,新饭堂可口实惠的饭菜,已经能够让人感到满足。中餐晚餐八元,有肉,吃不饱的同学可自行到边上的窗口加量;早餐吃饱所花的钱基本在五元以内。冬天,能吃上一碗汤河粉、汤米粉,是十分幸福的一件事。美味的早餐,也是绝不眷顾迟迟才赶到饭堂的同学的。
体育中考前,放学后的第一去处是训练场地,今天练习自选项目(三步上篮/掷铅球/仰卧起坐)的话,明天则是练习两百米。十二个班的练习场地和次序都由体育组的老师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课间操的二十分钟只用来练习自选项目。体育老师,秒表,哨子,跟班老师。一组又一组,今天听闻某某班级某同学能做七十个,明天听闻某某班级的另一同学能做八十个。老师们,也是以分享别人的好成绩的方式,督促且激励着我们。
我喜欢体育课,也不喜欢体育课。不喜欢,是因为那是下午的第一节,阳光总是那么刺眼;不喜欢,是因为整理队列时,总有那么一两个姗姗来迟的同学;不喜欢,也许不是真的因为阳光太强烈、同学太难提醒,而是那愈来愈近的考试让人产生的焦急情绪太难捱。喜欢,也许不是真的因为其中一节体育课可以提前下课让我们去吃饭,而是因为那阳光下的奔跑、汗水、近乎虚脱的感觉能让人感受到自己是如此的真实存在。
我喜欢操场,即使不是自己在上面奔跑。四百米的标准操场,足球场的绿荫,红色的塑胶跑道,一阵午后闷热的风,或是黄昏时习习的微风。无数次,跨越它,走向驶向回家路上的校车;无数次,跨越它,是运动完的喜悦,奔跑后的疲惫,跟伙伴闹别扭的不快,自我反省的泪水。三年的初中时光,从操场那头的校门开始,也在操场那头的校门结束。
绿茵场上,那几个爱踢球的男孩,曾经有人这样告诉过你们吗?——“你们从足球中获得的快乐,也让人觉得快乐。她只是,单纯地羡慕这份快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