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回应《敲打与惊醒是否是我们的唯一所需》,以及《浅见之浅》文后的一系列评论。
首先,我注意到许多批评者都指出: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我在《浅见之浅》末尾提出的「撇开私生活作文章」根本不可能做到。因此,浅见同行们发表杂感(注意,不是鸡汤)无可厚非,甚至值得鼓励。退一步讲,对于浅见来说,重要的是有作者在创作,这就够了,其余的事情可以略过不谈。由于同行们都是大学生,课业繁忙,杂务缠身,能够提笔写一篇杂感已经是来之不易,就不要苛责作者了。
容我细细分析一下。
的确,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但是浅见上的「杂感」担不担得起「艺术」这一大名?我持怀疑态度。文学作品的价值一般就体现在两个方面:思想和形式。
不妨假设:杂感的作者们本来是要写散文。
在我看来,散文是除了诗歌和小说以外最难驾驭的文学形式之一。有批评者指出,既然写的是散文,没有人可以脱离个人生活而自行发挥。我承认,散文确实不能脱离个人生活来写,但是散文的灵魂并不在个人生活,而在随之而来的个人感想。个人感想是否能超越个人生活,达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如果回答是「是」,那么这就是一篇优秀的散文。
浅见上的杂感作者们做到了吗?显然没有。就算撇开思想来谈,他们在散文形式上做的也不好。从头至尾,看不出作者们有脱离个人琐事的念头,他们纠缠得太深了——总是在念叨自己小圈子里的一点不如意或者小感伤,好不容易看出一点破茧成蝶的迹象,结果话锋一转,或强颜欢笑,或假装雄起,又开始安慰自己不必计较生活中的得与失,明天会更好。
这不是「艺术」,这是「生活」。
建议同行们仔细研究研究唐宋八大家的作品,看看散文究竟该怎么写。
除了散文,我还想谈谈《敲打》的作者「芒夏」最喜爱的文学形式——小说。
这里要拿《101 夜》作例子,希望芒夏不要有抵触情绪。
芒夏明确指出他(或者她?)的目的:「我想做的就是在一个文化局明确规定『所有文学作品里早恋不能成功』的年代里,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在我还没有将那些触动我的故事淡忘之前,记录下来。在很多年以后也能够翻出来看看,原来那就是当时的我们,我们曾经是那样思考的,那时 BGM 就可以响起来『时光是琥珀』了。」
我欣赏芒夏的目的:当一个记录者,记录触动自己的故事。可我也想提醒一下:当一个记录者也许很难,但是当一个优秀的记录者更难。
如果作者写小说的目的只是为了触动未来的自己,那么作者怎么写我都不管,毕竟那是作者的私事。但是,如果作者写小说,既是为了触动未来的自己,又想要拿它到浅见上来发表,那就有问题了。
我是否可以假设,作者还想要触动浅见的读者们?
如果芒夏的回答是「是」,那我不得不说,他(她)的触动方式不很高明。在我看来,芒夏写的小说与市场上卖的言情小说一样(注意,不是爱情小说),是一种消费品,过不了多久就会消失在读者的记忆长河中,留不下一点深刻的印象。
主要原因有:
1、情节俗套。其实吧,看芒夏写的小说,感觉就像是在看韩剧,一男一女为了爱情各种纠葛各种委屈各种不舍,最后在命运的作弄下或是天各一方或是修成正果。如果爱情就是男女两个的唧唧我我,那也太庸俗了点。或许芒夏更适合当编剧而不是作家?
2、人物批量化生产。在 101 夜的系列故事中,男女双方表达爱情的方式只有一种:对对方的不舍和对所谓爱情的坚持。但是,这些人物除了会坚持,除了会牵挂,还会干什么?曹雪芹如果只写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的爱情纠葛,不写他们的友谊和日常生活,只写「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而不写「西厢记妙词通戏语」,那只会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这两人是不是荷尔蒙分泌过高?除了荷尔蒙分泌过高,再也没有什么原因解释他们之间为什么会有爱情了。只有荷尔蒙的爱情是廉价的、低级的。
3、纯天然,无加工。这两个词用在食品方面可能是褒义词,但是用在文学作品上就是贬义词,因为文学中还有一类叫做快餐文学的东西,甭管酸甜苦辣,想吃就吃,吃了就饱,饱了就忘。芒夏写的所谓小说,更像是一气呵成的作品,没有考究,没有雕琢。的确,对于芒夏来说,他(她)是当事人,回忆这些事情时场景肯定历历在目,所以靠这些语言回忆并不成问题。然而可怜了读者,他们要凭借芒夏的文字想象出当时的场景,芒夏的小说语言过于单调——修辞少,起伏少,过于大众化,很难对读者造成任何真正的触动。读者们很可能只会把这篇小说当作又一篇快餐文学读物,读完即忘,芒夏也不会达到触动读者的目的。
4、误读爱情。芒夏大谈特谈爱情的崇高,但是他(她)实际上已经误解了爱情的含义。爱情从表面上看,确实是男女两个的秀恩爱,或者牵挂,可是在这背后有没有付出?有没有动摇?有没有矛盾?有没有风雨?如果爱情真的只是秀恩爱,那它马上就会变得庸俗。伟大的爱情文学作品,总是能从平凡中写出一点不平凡来,让人有荡气回肠之感,例如埃里奇西格尔的《爱情故事》——表面上看,只是一对哈佛男女在恋爱,最后走向婚姻而已;但是人们除了看到他们俩秀恩爱,还能看到两人相互之间的体贴和关照,解决矛盾时的冲突与妥协,以及为了爱人而不得不承受的痛苦和动摇。正是这些非「秀恩爱」的因素,让爱情变得如此栩栩如生。
不知 stardust 在评论中指出的「芒夏的小说缺少『魂』」,是不是就是少了点这些东西?
如果芒夏并不想触动读者,而只是想触动自己,那他(她)并不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应该叫半成品)发在浅见上,而只要留在电脑里自己日后细细品味就行。
写到这里,估计一群同行都会怒不可遏,甩手走人:「还让不让人家写了?我们又不是职业作家,至于对我们的要求那么高吗?照你这么说,浅见不如直接关门大吉得了!」
请息怒。这里我想讲讲我对浅见、以及浅见同行们的期待。
同行们应该分清楚什么是私人空间,什么是公共空间。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微信朋友圈就是一个私人空间。在这个私人空间里,你可以发自己的生活经历,可以求抱抱求安慰,但是你永远跳不出你的私人生活的圈子。
公共空间则不然。在公共空间,人们讨论的事情与他们的私人生活不怎么直接相关。讨论的主题有很多,但我觉得都可以归结为一点——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改善我们的生活,例如拒绝占座,例如建立学生会,例如要不要换寝室,等等等等。
那么,文学作品是一种讨论形式吗?散文和小说是不是就被排除在公共空间之外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文学作品是一种隐性的讨论形式,因为它至少能够让我们反省自己目前的人生处境,并想象另一种潜在的、也许是更好的生活形式。优秀的小说、散文都可以做到这一点。相比之下,鸡汤和快餐文学什么都不能告诉我们,它们顶多能够起到麻醉剂的作用。
读完优秀的作品,读者会问自己:「这样是不是更好?我现在是不是太 XX(一般是贬义词)了?」
读完鸡汤和快餐文学则不然,读者潜在的反思都被这些文字消弭于无形之中——「你看那谁谁都那样了,你自己已经挺不错的了,有郁闷的必要么?」
所以,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同行们犯的主要错误就是模糊了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限,把浅见当作朋友圈,不停地抒发个人感想,然而也仅仅是在抒发个人感想而已。
以上是鸡汤贩子们的失误,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小说作者们的失误。
有人认为(举芒夏的原文):「浅见应该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发声的权利。正如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个人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行文风格,但至于如何评价那就是读者的事情了。」在这句话中,隐隐地透露了这种观点:作者并不需要为读者负责。
的确,作者没有为读者负责的义务,但是既然他把文章拿出来发表而且视其为自己的孩子,他至少有为自己的作品负责的义务。现在的浅见,有哪几个作者抱着「让自己的作品出类拔萃」的诚意去写文章?他们只是发了,这就完了!一发了事!除了发泄情绪换个赞换个评论还能干什么?如果你把一个半成品拿出来做展览,你固然可以不管观众怎么想,但是你自己难道不会问心有愧吗?毕竟这里是浅见,不是朋友圈!
stardust 在评论中说他(她)感到很寒心,因为我的做法是一种对作者的舆论压制。芒夏在《敲打》一文中也说:「但我认为文章的多元化不意味着需要打压现在数量较多的风格的文章。」
我在这里声明,我不代表舆论,我只代表我自己。另外,我赞成多元化,但是我不赞成鸡汤化。
这里还得澄清,我理解的多元化和芒夏等人理解的多元化可能不一样。如果多元化意味着只听得进赞扬声,而对批评的声音充耳不闻,那我宁可不要这样的多元化。打着自由平等的幌子拒人于千里之外,本身就是变相的不自由和不平等。所谓宽容也是要有始有终的——只宽容掌声,而打压嘘声,那不叫宽容,那叫虚荣。
那么,是不是任何作品都不能发表了?因为它们不完美?也不尽然。只要能看得出来作者有用心,有想要让自己的作品变得卓尔不群的努力,发文章就应该得到鼓励。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你先得表现出有「自成一家」的诚意和勇气,人家才会跟你争鸣,才会跟你一起讨论。如果大家写出来的文章都是千篇一律,那无异于万马齐喑,还不如不写好。我宁可要一个文章少但质量高的浅见,也不要一个文章多而鸡汤泛滥的浅见。
最后,我衷心希望芒夏能够做出改变,也无比期待着他(她)的下一部作品问世。
编辑:以上为与本文息息相关的系列文章,特提供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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