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tor’s Note: 本文系对文章《对社联部的思考与工作规划》的回复,原文请参见:
大选即将进入尾声,朋友圈也被各种推送一遍又一遍地刷屏,在众多推送中明显可以发现部分候选人在其他同学不同的呼声中不断改进自己的的工作规划,第N版的工作规划和第1版已有了天壤之别。
首先,得肯定这种自我完善的毅力与精神。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候选人对自身所竞选的职位不够了解,认知不够深入,没有清晰明确的工作规划,导致对自身定位飘忽不定,随波逐流。
就社联部某位候选人最新版工作规划来说,虽然经过了数次打磨,但依旧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下面是笔者读完《对社联部的思考与工作规划》后,作为一位“当局者”为社联部和学生事务处的正言。
1. 关于“学生事务处的一票否决权”。请问这位候选人是否了解社联部的工作?在新建社团审核方面,OSA老师与社联部同学共同根据详细评分标准对社团资料以及答辩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最终结果取平均分,并讨论整理出意见与建议后通知社团。笔者认为此处并不存在“一票否决”,笔者在任一年中也并无遇到“潜在优秀社团被一票否决”情况。如果这位候选人有疑议,可以与笔者联系。
2. 关于“新建社团不能与已有社团性质重合或近似”。首先这位候选人也提到,社联部“是为学生组织提供服务的部门”,笔者在社团工作一年中以及在社联部工作一年中,深刻体会到了已成立社团不希望新建社团与自身性质宗旨重合或近似。社团需要有自身的特色,社联与学校其他部门也会在审核新社团时考虑已成立社团的利益与需求。谈及“自由竞争”,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社团之间在港中大(深圳)这个不乏活动的大学里已产生了足够的竞争,倘若此时再加入“相似社团竞争”,无疑给已成立社团增加了巨大的压力。除此之外,如果一个社团无法满足其社员的活动需求,或者架构冗杂运行不便,其自身也会考虑优化自身的结构,如商业模拟协会。况且,并非性质相似的社团便无法成立,在已有的社团中,不乏性质相似的社团,但是社团审核中最看重的是一个社团是否有明确的社团宗旨、社团定位,是否进一步满足了学生正当需求、丰富了校园文化,而此举非对已有社团的“过度保护”。
3. 关于“社团经费审批”。社联会根据社团活动策划对经费进行详细的审核,基本按照“物资可以保证社团达到预期活动效果”这一标准,通过后再转交给OSA负责财务的老师进行批准。不知何为“社联部没有话语权”?或者社联应有怎样的“话语权”?举个不甚恰当的句子,笔者没有经济收入,但是父母对于生活费的态度是“只要你告诉我这笔钱花在哪里,我就会给你打钱”,20年来并无“笔者有正当需求而父母拒绝请求”这种情况,笔者也不认为父母作为生活费的发放者有任何问题。难道笔者作为一个穷光蛋要自己给自己打钱吗?既然父母没有多余的限制,那作为生活费的提供者了解一下用途又有什么过错呢?笔者还有一个妹妹,而父母给笔者多少生活费,在未影响到妹妹的生活品质的情况下,又为什么要妹妹甚者七大姑八大姨去参与“民主决定”呢?另外,这位候选人认为“学生事务处为大性社团发放经费的比例过大”,对于这一点,笔者就不得不为老社团和受众较广的社团说句公道话了。由于此类社团架构完整,活动举办以及赞助筹集方面经验丰富,在举办活动中并不需要社联以及学校其他部门组织提供大量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反倒是对新成立的社团经费审批更为宽松一些。这位候选人还说,学生事务处“经费发放不及时,经常要由学生提前垫付”,引号部分笔者是不能更同意了,但是主语不是“学生事务处”,而是学校“财务处”,目前财务处的流程对学生工作来说的确比较困难,但是社联部近期已经向OSA老师申请了备用金,日后希望可以为社团活动解燃眉之急。
以上是笔者作为一个部长对于这位候选人工作规划的一点意见。学生会需要“当局者”对于工作的了解,也需要曾经的“旁观者”对于工作的想法。希望每一位候选人在拟定工作规划时可以主动做更多的功课,取长补短,提出更加切中肯綮的工作规划。
社联的工作确实需要多曝光一些给同学,否则大家怎么知道社联做了什么?与此同时,据我了解,陈华创建过社团,但是被打回来了,可能对社联的工作有私人情绪,所以论述才有种攻击社联的感觉。讲真,陈华要是有情绪,要是有胆子最好还是直接挂自己的资料出来,让大家直接评公道,只是放嘴炮难免有利用情绪掩饰事实的嫌疑。社联对于为什么过去的社团创建人的意见,也应该积极了解背后不满的地方,争取改进工作,要不然工作就缺少些灵气了。
期待更多来自学生会的声音。